党建引领强内控 规范治理保发展--市工投公司贯彻《条例》精神构建“1+5+N”规范化现代企业制度的创新实践
按照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的工作要求,眉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入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,积极探索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的有效途径,初步构建起具有工投特点的规范化现代企业治理体系,为工投公司市场化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。
一、厘清治理主体功能定位
工投公司结合自身实际,以完善现代企业内控制度为着力点,梳理归纳不同治理主体间权责关系,明确界定党组织、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功能定位,突出强调党组织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的作用,重点加强董事会战略引领、经营决策、风险防控的关键作用,明确界定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。公司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,按规定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、服务改革发展、凝聚职工群众、建设企业文化、建强战斗堡垒。其他治理主体支持党组织按照“四同步、四对接”要求,完善工作机构、工作机制,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,把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管理基本工作要求。公司各治理主体定位明确、各司其职,相互促进、有效制衡。
二、创新建立“1+5+N”治理制度体系
按照“两个一以贯之”的工作要求,创新开展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,分类分级建设完成“1+5+N”治理制度体系。1是指符合发展实际的《公司章程》,5是指《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制度》《党组织会议事规则》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《监事会工作规则》《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》等5项基本顶层制度,N则为公司人、财、物运营管理的制度群。
创新建立两项清单,理顺权责关系。进一步厘清党组织、董事会、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,健全完善协调运转机制,细化党组织前置研究与董事会、经理层决策的衔接,按照“五个是否”原则(政治方向是否正确、改革要求是否遵循、权力监督是否到位、风险辨析是否充分、民主管理是否落实),创新性编制完成《眉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》,共划分13大类共49小类决策事项,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前置研究决策事项及其他治理主体责任边界。另外为推进公司集团化管控和规范化管理工作,探索形成《眉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管控权限清单》,科学界定管控职权边界,明确与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权限关系和管控事项,有效提高经营效率。
创新建立“经营风险防控”+“廉洁风险防控”双体系。制定《全面风险管理办法》,在招标采购、投融资业务等方面配套制定8项实施细则,明确了业务经营风险识别、风险分级、风险处置全流程,明显提升了公司经营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。制定《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制度》,紧盯重要领域、关键环节、关键岗位,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,汇总风险点280个,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374条,提高廉洁风险防控效果。截至目前,公司已完成制度共计69项,覆盖经营管理各个环节。
三、规范决策流程,健全决策跟踪落实机制
工投公司在厘清治理主体权责体系、风控体系基础上,进一步理顺决策流程,以事项为单位,规范“提出议题、前置讨论、决策决定、督办考核”的全流程闭环管理。制定《会议管理办法》《督办工作制度》《绩效管理办法》,细化督办考核流程,将党组织、董事会、经理层三类治理主体决策事项统一纳入公司督办考核范围,每月初下达督办任务,明确落实责任主体,定期追踪,每季度召开绩效考评专题会,督办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直接挂钩,有效推动了各类决策事项的落地落实。
工投公司通过不断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,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,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,有力保障了企业产业投资、产业运营、产业载体、产业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快速发展。2016年成立至今,已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4.84亿元,利润总额4.4亿元,完成融资总额23.8亿元,投资总额18.97亿元,上缴税金3.74亿元,带动外部资本投资超过300亿元,拉动产值500亿元以上,带动税收35亿元以上,助力万余人就业稳定,政治、经济、社会效益显著,成长为有力助推全市“3135”产业发展,落实工业强市、制造强市、经济强市战略的生力军。
下一步,工投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》总要求,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,发挥党员先锋示范作用,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现代企业制度,加快市场化发展步伐,为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资本作出贡献,为建设“成渝双城经济圈”、“成都都市圈副中心”发展大局作出贡献。